电工安全操作规程
1、电气操作工人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,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。
2、安装巡检、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,须由电工完成,并应有人监护。
3、各类用电人员,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。
4、电工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,严禁设备带“缺陷”运转。
5、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,严禁乱拉、乱接电源。
6、电工要严格执行“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”,遵守“三级配电,两级保护”及“一机,一闸,一漏”的安全用电的配制原则。
7、电工要作好施工用电维修、检查的每日记录。
8、电工做好备用电设备及电气的自检和维修工作,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每周安全检查工作。